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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分類:公告 (4)
- Aug 18 Sat 2012 21:46
long time no blogging!!
- Aug 29 Sun 2010 20:33
(請投票)如果市政要用消極的方法讓市民知道宣導的內容,真是太無能了
收到違停罰單No.1,算了。自知理虧,去吃頓好料的,改變心情也刺激經濟好了。能正面思考是好事﹗
x,竟然在吃飯時又收到一張罰單。基層警員要依法辦事,我這個小市民很佩服,不過可以下梁正,上梁也正嗎?小市民希望這樣的警力在官場上蒸蒸日上,不要日久變質。但是,人家店員都出來説,之前的開單警察都會支會餐廳! 後來我想這也算是給餐廳面子,讓餐廳可以做生意啊,不然沒有停車位我就不相信生意好做。於情我覺得這很説得過去。看樣子真的是倒楣,遇到白目的警察,擋人財路,要人不出門刺激經濟的笨警察。
不好意思,有意見請上訴,小警察説。這個地區,已經勸導很久了⋯目前已取消勸導單。我還是依法行事。